河南省火电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时间:2026-6-1 16:51:31 | 作者: | 来源: | 点击数:
日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火电行业(试行)》。
其中火电行业绩效分级A 级企业有组织排放限值如下:
1、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燃煤发电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 5mg/Nm3、10mg/Nm3 、30mg/Nm3;
2、氨逃逸浓度不高于 2.5mg/m3;
3、其他一般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mg/m3;
4、燃煤发电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在线监测数据,每月有效数据 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均满足上述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未作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




















